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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2008-06-26  作者(来源):计财科

一、高等助政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我省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体系。实施范围为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对解决生活费问题的: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俭学等辅;对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

(二)资助对象、申请条件、资助标准

资助形式

资助对象

申请条件

资助标准及说明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

每人每年5000

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签证;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须有其法宝监护人书面同意);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④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⑤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

国家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每人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困难的获奖者,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费减免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减免学费

二、中等职业助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到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资助对象、申请条件、资助标准

资助形式

资助对象

申请条件

资助标准及说明

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

在校期间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3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在校期间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除上述困难生以外的其他学生

一、二年级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

省政府奖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品学兼优,并向就读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

每人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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