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区名教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2007-01-17 作者(来源):人事科
各学校(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强学校骨干教师的管理,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教人[2003]17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甬教人[2004]22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江北区名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请有关同志遵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名教师填写完整《江北区名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情况表》(见附件),于1月22日(下星期一)之前交教育局人事科,并将电子版通过OA传人事科陆峰处。我们将于1月23日在江北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附件:江北区名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情况表
江北区教育局
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