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会议的通知 2005-10-08 作者(来源):[暂无]
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于10月9日下午1:30在实验小学报告厅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10月9日下午1:30
二、 会议地点:实验小学
三、 会议参加对象: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机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
四、 会议内容:
1、 布置国家语言文字一类城市迎检工作;
2、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和收费工作;
3、 近阶段其他工作。
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