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献血工作的补充通知 2004-12-22 作者(来源):rb
城区各学校:
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我局将组织城区各学校相关人员进行献血,献血地点:彩虹南路276号(中心血站),望各校通知献血人员注意下列事项:
1、体检、献血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为第二次献血者,请随带原献血证。
2、献血当日进早餐以清淡饮食为主,切忌空腹。
3、我局将派沈钧瑜老师前往,各献血人员到中心血站后,请到沈老师处领取宁波市公民献血登记表。
江北区教育局
200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