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电子学籍管理培训的通知 2004-12-17 作者(来源):教育科
各中小学(含完小、民办学校、民工子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基[2004]172号文件的精神,以及区、市学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在下一阶段启动电子学籍管理工作。为顺利做好这项工作,特举行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软件使用培训,请各校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22日(周三)下午1:00
二、地点:区实验小学电脑教室
三、培训对象:教导主任(教务)、网管各一名